RC EVOLUTION - 遙控工房 - 香港RC遙控車討論區

 找回密碼
 新玩家註冊
搜索
樓主: StarBuck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收起左側

"㊣yOyOyO"聖誕PARTY"

[複製鏈接]
221#
 樓主| StarBuck 發表於 2008-12-1 01:11:33 | 只看該作者
222#
^.^BBkinchan 發表於 2008-12-2 19:00:33 | 只看該作者
我轉返35.150
因為呀星 轉2.4
223#
 樓主| StarBuck 發表於 2008-12-3 01:11:38 | 只看該作者
未留電話既.唔該快D留!
224#
野米 發表於 2008-12-3 03:54:22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anson3263086 於 2008-11-30 19:43 發表
歡唔歡迎直昇機先?




歡迎至極

我都好想睇下~地面一堆拖頭...天上又有直升機員彩煙..哩兩樣陸空同步o既情景 xD

不過只係最怕你放大飛機ja..xDD (即係唔到)

xDDDD
225#
chan951130 發表於 2008-12-3 14:28:29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野米 於 2008-12-3 03:54 發表




歡迎至極

我都好想睇下~地面一堆拖頭...天上又有直升機員彩煙..哩兩樣陸空同步o既情景 xD

不過只係最怕你放大飛機ja..xDD (即係唔到)

xDDDD

唔洗理佢..........
226#
 樓主| StarBuck 發表於 2008-12-6 03:51:07 | 只看該作者
如果出唔到黎!唔該留言
227#
sai7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21:03 | 只看該作者
各位師兄...有一個壞消息...希望唔會令大家冇曬興致啦...
小弟今日出kws買零件...在店內唔小心偷聽到樣野...就係關於呢次活動...有人對某人說..呢個活動已驚動警方..因集合人數太多..又未經許可...有機會影響成個油尖旺...為免人潮渾亂...警方有可能作出適當行動...
所以我同大家講聲先...雖然我都唔知堅唔堅...但大家要小心呀...
唔好意思..影響左大家心情...

[ 本帖最後由 sai730 於 2008-12-7 02:22 編輯 ]
228#
MAZDA 發表於 2008-12-7 02:26:20 | 只看該作者
難道警方有上網睇我地工房 ,得知此事?!~
229#
chan9511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29:18 | 只看該作者
唔係化....
230#
sai7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31:51 | 只看該作者
我知道就係得咁多...都諗過唔出聲...但如果係真既咪pk...因為我諗住有時間會中途加入的....
231#
chan9511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34:23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sai730 於 2008-12-7 02:31 發表
我知道就係得咁多...都諗過唔出聲...但如果係真既咪pk...因為我諗住有時間會中途加入的....

會唔會係假的.....
232#
sai7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36:29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chan951130 於 2008-12-7 02:34 發表

會唔會係假的.....

但如果係真既...你要找媽咪保(色)你了
233#
chan951130 發表於 2008-12-7 02:38:41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sai730 於 2008-12-7 02:36 發表

但如果係真既...你要找媽咪保(色)你了

是但啦,唔怕
234#
 樓主| StarBuck 發表於 2008-12-7 07:28:01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sai730 於 2008-12-7 02:21 發表
各位師兄...有一個壞消息...希望唔會令大家冇曬興致啦...
小弟今日出kws買零件...在店內唔小心偷聽到樣野...就係關於呢次活動...有人對某人說..呢個活動已驚動警方..因集合人數太多..又未經許可...有機會影響成個油 ...

咁一係改一改路線好D喎.
235#
MAZDA 發表於 2008-12-7 11:34:46 | 只看該作者
我都唔怕 , 出來玩便預左有呢啲事發生....
236#
German 發表於 2008-12-7 11:54:58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sai730 於 2008-12-7 02:21 發表
呢個活動已驚動警方..因集合人數太多..又未經許可...有機會影響成個油 ...


根據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第27條及《人權法》所規定,集會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。不過,與此同時,根據香港的《公安條例》,當有50人以上在公眾地方有組織地集會,便須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請,否則有可能被警方控以非法集會罪。

本條例最初控制任何未經批准,人數達30人以上的公眾集會。彭定康時期曾因為這條條例違返《人權法》的結社自由而廢除。不過香港主權移交之後,特區政府在當時中央政府指使之下,透過臨時立法會在香港的第一次會議把本法例重新恢復。之後再經修訂,把人數下限改為50人,並需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請《不反對通知書》,才可以舉行集會。




公 眾 集 會 的 規 管 也 不 會 適 用 於 以 下 情 況 :

(a) 不 超 過 50 人 的 集 會 ; 或
(b) 在 私 人 地 方 舉 行 的 集 會 (不 論 是 否 有 公 眾 人 士 或 任 何 一 類 公 眾 人 士 獲 准 參 加) , 而 參 加 人 數 為 不 超 過 500 人 者 等 等 。


未到50人

[ 本帖最後由 German 於 2008-12-7 12:00 編輯 ]
237#
野米 發表於 2008-12-7 12:35:49 | 只看該作者
玩盡佢@V@

去到49~XD
238#
chan951130 發表於 2008-12-7 14:32:59 | 只看該作者
重有位啊,來啦
239#
standytam 發表於 2008-12-7 15:17:52 | 只看該作者
原帖由 German 於 2008-12-7 11:54 發表


根據《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》第27條及《人權法》所規定,集會自由受香港法例所保障。不過,與此同時,根據香港的《公安條例》,當有50人以上在公眾地方有組織地集會,便須在一星期前向警方申請,否則有可能被警 ...

全中呀師兄!(我問過有關部門嘅人士,就算over 50人,但未有造成滋擾或非法行為期間,都只會作勸喻形式。)
240#
 樓主| StarBuck 發表於 2008-12-7 18:08:52 | 只看該作者
呵呵.咁就唔洗驚啦.不過!!!!!!玩得要安全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新玩家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手機版|小黑屋|RC EVOLUTION - 遙控工房

GMT+8, 2024-5-16 21:05 , Processed in 0.059494 second(s), 15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